黄淮学院关于贫困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实施办法

日期:2008-02-15 00:00:00

为确保我校录取的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根据有关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新生报到过程中,采取办理新生入学临时借款的形式,开通贫困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特制定此办法。
  一、经济困难学生,无力支付第一学年的全部或部分学费,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临时借款。
  二、申请入学临时借款的条件:
  属于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孤儿、烈士子女;
  2、父母双方下岗,生活无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有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或病故且经济收入较低;
  4、家庭确属经济困难,持有当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三、借款金额和期限:
  1、入学临时借款的数额不超过学生当年应缴学费的数额。
  2、入学临时借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个学期。
  四、申请入学临时借款的程序和要求: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困难证明,到录取系(院)领取并填写入学临时借款申请表一式三份(审批后所在系(院)、学生处、财务处各一份);
  2、学生家长需在学生借款申请表“家长对学生借款承诺”栏中,签署“同意借款,愿意作为还款担保人”字样;
  3、系(院)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学生处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学生持审批后的借款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
  五、入学临时借款的还款规定:
  1、学生及其家长必须按承诺还款,逾期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2、具有还款能力的学生,可在借款期限内随时偿还借款;
  3、具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条件者,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把入学临时借款转为国家助学贷款;
  4、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自动退学、转学,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等情况,应全额还清借款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