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6-14 10:45:31
各教学院系: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3年6月24日至28日进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考查课、校级公选课考查时间:2013年6月17日—21日。
(二)考试课时间:2013年6月24日—28日,
上午:8:30—10:30,
下午:15:30—17:30。
二、考务安排
(一)公修课考试科目及时间按教务处通知执行(见附件1)。
(二)各院系专业课考试、考查科目,由各院系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确定,并报送《各年级、专业考试、考查课程一览表》(见附件2)。
(三)各院系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试卷命题与审核、试卷印制和保管、考试安排与考场管理、试卷评阅、成绩评定与管理、考试分析、试卷评估与归档、缓考手续办理等相关要求按《黄淮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2013年5月21日所发“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的温馨提示”的附件)执行。
(四)考场安排信息输入EXCEL统一表格(见附件3)。本安排表与考务工作安排、校级巡视员等信息一并于2013年6月17日前送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综合楼204)。
(五)各院系在学生学期成绩登录工作完成后,请认真填写《学生学期成绩不及格及缓考、违纪、缺考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本统计表除院系留存外,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以及学生的期终成绩于试卷批阅工作结束后,及时送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综合楼203)。
三、考务组织
(一)考务委员会
主 任:分管教学副校长
委员单位:教务处 学生处 后勤处 纪 委
(二)主 考
学校主考:王 冰
学校副主考:李东亚 朱鸿飞 崔 强
院系主考:各院系主任1人
(三)考试巡视
校级巡视员由纪检、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院系分管教学的副主任以及校督导委员会委员组成。
(四)考务办
1.校考务办:设在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综合楼204房间)。同时,教务处在各个考点设置考点办公室并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收集当天考场记录、巡考记录,对考场出现的违纪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向考务委员会汇报。具体办公地点和人员见附件5。
2.院系考务办:各院系办公室。
四、加强考风考纪的宣传和教育
(一)各院系要在期末考试前,召开全院系师生参加的考前动员会,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成绩考核与管理等规定;以端正学风、严肃考纪为主题,利用板报、横幅和标语等媒介做好宣传,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应考氛围。
(二)监考人员要严肃对待监考任务,认真做好监考职责,对于学生违纪、作弊行为,按照规定要求,记录和上报。
五、考区、考点
本次期末考试分南、北两个考区、八个考点
南区:9号楼,10号楼,11号楼三个考点
北区:1号楼,2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五个考点
六、保卫、卫生工作
(一)后勤部门和各院系应做好考点、考场的环境卫生工作。
(二)保卫处应为每个考点配备两位保卫人员,全力做好保卫工作,不准闲杂人员进入考点,保持考点内外的安静,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考试结束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点,避免干扰其他考生。
附件:1. 公修课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点击下载
2. 各年级、各专业考试、考查课程一览表点击下载
3. 考场安排表点击下载
4. 学生不及格等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
5. 各考点办公室及值班人员安排表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