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评教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2-11 17:02:05
各二级学院:
评教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要求,我校评教工作分为学生评教、同行评教、领导评教三个部分,所有类型的评教工作全部在评教系统内开展。三类数据是教育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重要数据,评教成绩也是教师教学质量考评优秀的主要依据。现将本学期评教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工作组织和具体要求
(一)学生评教工作
1.评教系统经过准备工作的测试和探索,已正式投入使用,电脑端系统地址是:http://211.67.177.47:28089/smartbi/vision/index.jsp,评教系统也可在移动端进行,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系统,如下图所示。具体操作可参看学生评教操作流程。评教指标设置主要从学生学习获得感出发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学生评教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评教系统移动端二维码
2.各学院在学生评教前及时做好教务管理系统课程正选和正确设置课程类别等相关工作,维护好教务系统课程和学生信息,积极为学生提供网络评教条件,有序组织好学生评教工作。
3.各学院要做好学生评教工作的宣传和动员工作,一是告知学生评教具有技术保密和制度保密的严格要求,被评教师无法获取单个学生的评教选项和成绩;二是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参与评教,不参与评教会影响学生本学期的成绩录入、成绩查询及下学期的选课等事项;三是要求学生公平、公正、客观地对任课教师作出评价。
4.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一次性完成。各学院要确保每个任课教师的参评学生数在90%以上,凡参评学生数低于90%的课程,学校将依据全校平均比例和分值折扣教师评教成绩。参评学生数低于50%的课程,该任课教师的评教成绩无效,且不能参与本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级的评选,但该任课教师有权向学院提出申诉,可要求学院组织人工评教统计,该人工评教成绩仅作为参考数据。
5.评教成绩以教师教授学生人数分为不同的比例,1-20人的区间学生评教、同行评教、领导评教成绩比例分别为40%、30%、30%;20人以上区间的比例分别为60%、20%、20%;教师教授学生总数低于20人的课程(如小课),必须保证参评学生数达到100%,出现特殊情况的要及时提交书面说明。
(二)同行评教工作
1.同行评教原则上以教研室为单位的同行之间的互评方式。本学期在评教系统内进行,侧重对教师的教研活动、教学水平等方面的评价,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学期人数少于5人的教研室教师将被合并到相关教研室,教研室成员信息等请各学院在同行评教工作正式开展前自行检查修正。
2.同行评教参与对象是本教研室的所有任课教师(含分配到本教研室的二级学院领导、双肩挑教师、外聘教师)。其中,外聘教师的同行评教成绩单列,由二级学院单独存档。
(三)领导评教工作
1.领导评教是指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对本学期本院所有任课教师进行的评价。主要侧重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纪律等方面的评价。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系统内被评的教师名单在领导评教开展之前由各学院自行核查修正。
2.领导评教的对象是指课程管理归口在本学院的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包括二级学院领导、双肩挑教师、外派到其他学院授课的教师、外聘教师等。其中,外聘教师的领导评教成绩单列,由二级学院单独存档。
同行评教、领导评教学生评教具体时间参看附件1,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评教、同行评教、领导评教数据存档工作,为来年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做准备工作。
二、评教成绩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学生评教成绩以本学院排名统计方式导出,以公开张贴或宣读等方式向全体教师公布;
(二)同行评教、领导评教最终教成绩是否公布由二级学院领导自行决定。
(三)送交材料时间及联系人
综合评教成绩由系统导出后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盖章后,于第十八周周四(1月3日)前,连同电子档送交评估处教学质量监督科。联系人:庞建丽。
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