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10-12 00:00:00
建筑工程学院文件
院字〔2019〕3 号
建 筑 工 程 学 院 关 于 印 发
《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
《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认证工作方案》已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建筑工程学院
2019 年 7 月 9 日
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认证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有序推进,根据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颁布《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等文件精神,参考专业认证申请书和自评报告的时间节点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分工安排
责任领导: 肖洪涛 陈秀云 李继生 杨德磊 赖学鸿
牵头人:李继生
具体负责人:彭俊杰 李勇 商拥辉
根据专业认证工作需要下设 9 个专项工作组:
1.学生部分:王庆峰 张文雅
2.培养目标:商拥辉 李 勇
3.毕业要求:辛酉阳 刘凌云 王汉雄
4.持续改进:贺子光 贾志刚
5.课程体系:彭俊杰 李 勇 林建好
6.师资队伍:杨 艳 高国平
7.支持条件:方前程 李永松 赵晓东
8.资料整理:杨 艳 王 明 高登辉
9.宣传工作:牛林新 梁学杰
二、工作进程规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工作人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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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9——7.15 |
邀请专家论证培养方案 |
各组人员 |
学院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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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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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教学标准(大纲)编写审定小组;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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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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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教学标准(大纲)编写进行培训;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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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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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16——7.31 |
成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标准(大纲)的编写。 |
相关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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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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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标准(大纲)编写分组情况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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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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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拥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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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剩余所有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含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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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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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1——8.10 |
践课程)的课程标准(大纲)的编写。课 |
相关老师 |
彭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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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教学标准(大纲)编写分组情况另行通 |
李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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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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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拥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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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10——8.31 |
根据 2020 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的通 |
各组人员 |
由责任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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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要求,完成认证申请书撰写工作。 |
导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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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1——9.30 |
邀请专家审核论证认证申请书,修改完善, |
各组人员 |
学院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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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并提交工程教育认证协会。 |
邀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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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报告撰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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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章节编撰人针对自己所负责的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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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认真学习兄弟学校自评报告的相关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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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深刻领会认证工作的内涵和实质,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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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其中可沿用的部分,开始编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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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两周一次认证工作例会,听取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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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及工作安排。研讨报告编撰及其它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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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工作进展,讨论其中存在的问题,给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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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10.31 |
解决方案; |
各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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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章节负责人编撰所负责的内容,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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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编写→研讨→修订,循环进行,直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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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内容的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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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查找教师教学内容、进程、归档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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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存在的不对应及不足之处,给出解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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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完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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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查找与认证不对应的问题,及早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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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弥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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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章节编写人完成自己所负责的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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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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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11.31 |
(2)自评报告统稿小组基本完成统稿; |
各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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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召开若干次研讨例会,针对认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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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受理情况查找问题,给出应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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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12.31 |
(1)召开专家论证会; |
各组人员 |
学院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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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修改完善论证报告。 |
邀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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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任务与要求
(一)学生部分(负责人:王庆峰 张文雅)
内容一:《申请书》部分
1. 第四条“2. 最近三年学生数”;
2. 第五条“4.最近三届毕业生就业情况清单(包括就业单位、单位性质等基本信息)”。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7 月 30 日;第二轮提交时间:8月 25 日。
内容二:《自评报告》部分
1.“1.1 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2.“1.2 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3.“1.3 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并通过形成行评价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4.“1.4 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共四个部分及其附件证明材料。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10 月 31 日。
(二)持续改进部分(负责人:贺子光 贾志刚 )
内容一:《申请书》部分
《申请书》第三条:“5.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7 月 30 日;第二轮提交时间:8月 25 日。
内容二:《自评报告》部分
1.“4.1 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定期开展课程体系设置和课程质量评价。建立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2.“4.2 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定期分析”;
3.“4.3 能证明评价结果被用于持续改进”等三个部分内容及其附件证明材料。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10 月 31 日。
(三)师资队伍部分(负责人:杨艳 高国平)
内容一:《申请书》部分
包括《申请书》第四条:“1.专业教师”。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7 月 30 日;第二轮提交时间:8月 25 日。
内容二:《自评报告》部分(6、师资队伍)
1. “6.1 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并有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
2. “6.2 教师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3. “6.3 教师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中,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4. “6.4 教师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有足够的指导”;
5. “6.5 教师明确他们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等五个部分内容及其附件证明材料。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10 月 31 日。
(四)支持条件部分(负责人:方前程 李永松 赵晓东)
内容一:《申请书》部分
包括《申请书》第四条:“3.实践教学条件”。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7 月 30 日;第二轮提交时间:8月25日。
内容一:《自评报告》部分(7、支持条件)
1.“7.1 教室、实验室及设备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使得学生能够方便地使用。与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和实训基地,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
2.“7.2 计算机、网络以及图书资料资源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和科研所需。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
3.“7.3 教学经费有保证,总量能满足教学需要”
4.“7.4 学校能够有效地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与稳定合格的教师,并支持教师本身的专业发展,包括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
5.“7.5 学校能够提供达成毕业要求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6.“7.6 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规范,能有效地支持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等六个部分内容及其附件证明材料。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10 月 31 日。
(五)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及课程体系部分(负责人:李勇彭俊杰 商拥辉 辛酉阳 刘凌云 王汉雄 林建好)
内容一:《申请书》部分
《申请书》第一、二、三、五部分所有内容及整个申请书的整合。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7 月 30 日;第二轮提交时间:8月25日。
内容二:《自评报告》部分(2、培养目标)
1.“2.1 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
2.“2.2 培养目标能反映学生毕业后 5 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
3.“2.3 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等三个部分内容及其附件证明材料。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10 月 31 日。
内容三:《自评报告》部分(3、毕业要求)
包括毕业要求 12 条的描述及其指标点细分部分内容及其附件证明材料。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10 月 31 日。
内容四:《自评报告》部分(5、课程体系)
1.“5.1 课程设置能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课程体系设计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2.“5.2 与本专业毕业要求相适应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 15%)。”;
3.“5.3 符合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 30%)。工程基础类课程和专业基础类课程能体现数学和自然科学在本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专业类课程能体现系统设计和实现能力的培养”;
4.“5.4 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至少占总学分的 20%)。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并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5.“5.5 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 15%)。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等内容及其附件证明材料。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10 月 31 日。
内容五:课程教学大纲(一)
包括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7 月 31 日。
内容六:课程教学大纲(二)
包括剩余所有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含实践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8 月 10 日。
内容七:课程教学大纲(三)(教务处负责)
包括所有非专业类课程(含实践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人员安排、课程大纲编写培训、大纲修订。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8 月 10 日。
具体责任人:各门课程授课老师,其中数学、物理课程大纲编写时由刘凌云负责提专业要求,化学课教学大纲编写时由马长波负责提专业要求,思政课大纲编写时由贺子光负责提专业要求。
(六)宣传工作(负责人:牛林新 梁学杰)
1.在学院网站开辟认证工作专栏,实时动态宣传报道认证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制度及工作进展情况;
2.与学校宣传部对接,编辑刊发一组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新闻;
3.每月编辑下发一期《认证工作简报》。
建筑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9 年 7 月 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