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年度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9-19 14:38:46

相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计划各确立20项。其中,重大招标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申报者须从《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选题》(见附件1)中选报,题目不得更改,研究工作须在自立项之日起3年内完成;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4万元,申报者可根据当前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及教育科学发展的需要自定题目,研究工作须在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

  (二)申报者在进行课题论证设计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时代特征,注重理清现状、分析原因、借鉴经验、提出对策;要注重运用科学数据、客观事实研究问题;要保证科学性,注重应用性,突出实践性,彰显创新性。

  (三)教育科学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申报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含)行政职务;主持并完成过省厅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项目。

  (二)申报者每人只能申报1项重大招标课题或重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科规划其他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项重大招标课题或重点课题研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科规划其他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的申请。

  (三)已主持承担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省教科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已参与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省教科规划其他课题(含专项课题)申报并确定立项的,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申报。

  (四)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了解并能够遵守省教科规划办的有关管理规定;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研究基础与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课题管理

  (一)教科规划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由省教科规划办和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管理。课题承担单位要将批准立项的教科规划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列入单位重点科研计划,提供所需条件,给予经费配套支持,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保障如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经评审批准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名称、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的,省教科规划办将予以撤项,并追回已拨付的课题经费。

  (三)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完成全部研究任务后,课题主持人应及时申请结项,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鉴定。

  重大招标课题结项鉴定需提交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1)不少于5万字的研究总报告;(2)5000字左右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建议;(3)1部正式出版的相关专著和1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图书馆版)上的相关论文,或者3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图书馆版)上的相关论文。专著和论文均须主持人独著或主持人为第一作者;专著不少于20万字,论文每篇不少于3000字。

  重点课题结项鉴定需提交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1)不少于3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2)1部正式出版的相关专著,或者2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图书馆版)上的相关论文。专著或论文均须主持人独著或主持人为第一作者;专著不少于15万字,论文每篇不少于3000字。

  (四)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成果+课题批准号”或“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四、申报办法

  (一)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实行限量申报。每个省辖市各限报3项,济源示范区各限报2项,省直管县(市)和厅直属单位(中小学)各限报1项,高等本科院校各限报5项,高职院校各限报3项,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各限报2项。

  (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申报审核、汇总及报送;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单位(学校)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材料要求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申报评审书》纸质文本6份。

  (二)《河南省教育科学重大招标课题申报汇总表》《河南省教育科学重点课题申报汇总表》由报送单位汇总填写,报送纸质文本2份(即使申报1项课题也要填报)。

  (三)报送单位将纸质文本与相应的电子文本汇总编序后统一报送科研处323,邮件主题为“2021重大+单位名称”或“2021重点+单位名称”。

  (四)申报受理时间:2020年9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孔老师、江老师

联系电话:0396-2853548

  电子邮箱:keyan@huanghu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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