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23 00:00: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88号),为着力提升农业科技支撑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和乡村振兴,现决定启动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对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形式
选派形式为科技人员个人。
二、科技特派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自愿到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创新创业。
2、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原则要求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与需求单位已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可优先选派。
3、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4、身体健康,作风务实,学风正派。
三、选派程序
1、征集需求
各地根据本地发展需要,对科技需求进行调查摸底,组织填写需求登记表。需求单位已有明确意向人选或与科技人员已有合作基础的,需求登记表可与科技特派员申请表一并报送。
2、上报推荐人选
各有关单位推荐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储存加工、农林生态与可持续发展、农村民生科技等领域的科技人员填写《驻马店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并报送至科研处。
2、报送时间。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3月29日前。
五、经费支持
市级科技特派员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选派工作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开展服务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专家讲课费、资料费、材料费等。
六、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选派工作。
联 系 人:朱老师 方老师
电 话:0396-2812853
电子信箱:keyan@huanghuai.edu.cn
附件:
驻马店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附件 驻马店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doc
科研处
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