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2021年科研机构调整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6-18 00:00:00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机构建设,汇聚科研队伍,激发创新活力,提高科研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学科和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根据《黄淮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及《黄淮学院2021年科级干部换届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决定开展黄淮学院2021年科研机构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1. 现有校属、市(厅)级及省级科研机构的重要事项变更;
2. 二级学院等依托单位申请新建校属科研机构。
二、调整要求
1. 各依托单位可根据自身职能定位及学科发展需求,新增、变更校属科科研机构。调整后,各单位校属科研机构数量原则上应控制在3个以内;未设置校属科研机构的,可申请新增不超过2个校属科研机构。
2. 各依托单位可通过变更机构负责人、成员及研究方向等优化省、市(厅)级科研机构布局。新近获批、尚在建设期的省、市级科研机构,此次原则上不变更负责人。
3. 科研机构的设置及机构负责人的遴选任用须符合《黄淮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
三、工作程序
1. 依托单位推荐
依托单位经充分调研论证,制定科研机构调整方案,填写《黄淮学院科研机构建设申报书》、《黄淮学院科研机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等材料,由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推荐,报科研处审核。
2. 主管部门资格审查
科研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科研机构调整材料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结果。
3. 学校审批发文
根据审查结果提出新增校属科研机构名单、科研机构调整清单及拟任科研机构负责人名单,提交学校讨论、审议。审议通过名单经公示后由学校发文确定。
四、报送材料
1、现有科研机构变更负责人、成员或研究方向的,应填写《黄淮学院科研机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黄淮学院科研机构信息登记表》;推荐新任科研机构负责人的应填写《科研机构负责人资格审查报告》。
2、新建科研机构或变更科研机构名称的,应填写《黄淮学院科研机构建设申报书》、《黄淮学院科研机构信息登记表》;推荐新任科研机构负责人的应填写《科研机构负责人资格审查报告》。
3、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A4版面,钉装)经签字盖章后报科研处相关科室,电子版发到科研处邮箱(keyan@huanghuai.edu.cn)。时间截止6月25日(周五)。
4、人文社科类科研机构的材料交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科(综合楼323室),联系人:张老师,电话:2853548;自然科学类科研机构的材料交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综合楼324室),联系人:方老师,电话:2812853。
附件:1. 黄淮学院科研机构建设申报书.doc
科研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