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度国家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22 00:00:00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国家基金申报工作,切实提升项目申报质量和获准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各学院本着“早动员、早准备、早论证”的原则,超前谋划、精准摸底、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参考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瞄准重点领域和重大选题、聚焦重点申报人和重点项目。每位申报人要提早组队、提前准备、精准选题、认真论证。科研处适时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项目论证和辅导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近三年申报但未立项的优质项目申报:进一步组织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
(二)强化已立项的国家基金培育项目的申报:充分利用现有项目研究基础,将地域性、部门性选题放大至全国范围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和再充实。
(三)强化青年项目申报:本着应报尽报的原则,各学院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四)强化高层次人才(教授、博士)申报:本着应报尽报的原则,各学院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家基金项目。
三、项目申请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确定选题和收集资料(2021年10月20日-11月15日)
1.学校召开动员会(10月20日)
2.各单位召开动员会(11月5日前)
各学院于11月5日之前,组织教师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划、往年项目指南及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希望比较大的教师,尤其是青年博士,成果、选题及申报条件等进行综合考评、筛选或整合,有针对性的安排在项目申报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或邀请校外专家)对青年博士申报的相关问题进行讲解、把关,充分发挥老专家尤其是校内专家的积极作用。
各单位要组织有关教师申报2022年国家基金项目,认真填写2022年《国家基金项目选题表》(附件1),2022年度国家基金项目预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11月15日前收集好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huanghuai.edu.cn。
第二阶段:全校动员,举办申报动员培训会议(2021年11月15日-11月30日)
学校和相关单位组织召开全校项目申报动员培训会议。安排有丰富项目申报经验的校内外专家交流项目申报与课题点评、研究方法创新培训会,帮助拟申报项目的老师了解近年来项目申报趋势与特点、资助重点,了解项目如何选题、论证需注意的相关问题、课题申请书填报要求与注意事项等。
第三阶段:撰写课题申请书,组织专家进行初评(2021年12月1日-20日)
申请项目的教师要认真撰写课题论证,为正式申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各单位要召开课题申报研讨会和专家论证会,压紧压实课题申请书论证这一关键环节,召集校内外本学科专家对拟申报的选题和课题申报书进行面对面地指导和评议。
12月20日前,各单位通过专家初评后,将申请书初稿报送科研处。
12月25日前科研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的选题和课题论证进行第一次评审,并反馈专家意见。申报人员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第四阶段:学习指南,组织复评(2021年12月25-2022年1月15日)
国家基金申报公告和课题指南一般于12月底或明年初下达项目的申报公告和课题指南。学校将及时召开课题申报说明会,传达有关精神,解读申报指南,对申请书撰写等事项进行专项培训。申报人员要认真研究《申报指南》,结合进行修改选题和论证。
2022年寒假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专家进行复评。之后,将项目的申请书报送科研处,未经过学院组织的评审论证的申请书,学校不再组织评审。科研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的选题和申请书进行第二次评审,科研处将利用寒假时间,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的选题和申请书进行评审。申报教师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第五阶段:再次提炼,形成定稿(2022年1月15日-2月15日)
申报者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继续完善申请书,精雕细琢,形成定稿。申请人按最新版本的申请书填报,由所在学院形式审查(重点审查申请人资格、限项要求、经费预算、参与人员是否超项、是否需要伦理审查、有无合作单位、活页有无透露个人和单位信息等),各学院进行形式审查后,于规定时间之前(社科项目为2月15日,自科项目为3月10日)统一交到科研处,不得拖后。科研处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逐一进行核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零差错,并完成电子文档收集、数据录入、申报汇总等工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2022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的申报及论证等各项工作,要制定出“2022年国家基金申报工作实施方案”,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精准到人,凝聚校内外力量,加强申报指导工作,切实把国家基金项目的申报论证与专业人才培养、学科平台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实现本学科竞争力和影响力提升的目标,实施方案要于11月5日前交到科研处。
(二)各单位应结合学科发展方向,深入挖掘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需求,破解发展瓶颈难题,开展交叉学科研究,凝练共性,探索形成原创性研究项目,尽量避免仓促和盲目申报。
(三)各单位要深入做好申报动员工作,做到“应报尽报”,要充分发挥高学历高职称的带头作用,积极鼓励往年未申报成功人员继续申报。建议各部门将是否申报作为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的重要参考指标。
(四)组织近几年申报但未获准立项,评审意见较好的青年项目,进一步充实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各单位要积极邀请校外专家到校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提高申请书书写质量。
2022年国家基金申报其他未尽事宜,待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公布后另行通知。
黄淮学院科研处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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