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驻马店市第十三届青年科技奖推荐和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02 16:14:53
各单位:
根据日前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协会、团市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驻马店市第十三届青年科技奖推荐和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与表彰名额
本届青年科技奖拟授奖人数30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青年科学家伦理道德典范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
三、学科设置和评选办法
(一)学科设置
本届青年科技奖设基础交叉、工程技术、农林畜牧、医疗卫生等4个学科评审组,各推荐单位可根据所推荐人员从事专业选择申报。
(二)评选办法
1.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科技成就、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推荐评选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严格甄别,突出典型。
2.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推荐工作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副处级及以上个人不参加评选。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共同负责本县区的推荐工作;各全市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本学科领域的推荐工作;院校科协、医疗卫生机构科协、企业科协等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或本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我校推荐不超过5名人员。
4.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荐评选工作要讲规矩、重程序,严格掌握标准和质量,做到名副其实、宁缺毋滥。严肃工作纪律,谁推荐谁负责。推荐单位和申报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申报人相关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申报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包括:1.《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申报表》,一式3份 ;2.《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一式5份;3.《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申报人情况登记表》一式1份;4.《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申报人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5.装订成册的有关证明材料2份(另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包括:主要科技成果目录;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身份证扫描件。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二)材料要求。被推荐人在《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申报表》、《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中所列出的论文、著作、科技成果、专利、基金、获奖励情况等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如论文被SCI、ISTP、EI收录的,请予以注明并提供检索证明。
有关推荐表格用A4纸双面打印。
所有纸质材料及原件须用档案袋封装,对应电子材料发至邮箱:284193583@qq.com。
各院系汇总至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请于2021年11月9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32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96--2812853
联 系 人:李老师,方老师
附件:1.驻马店市第十三届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申报表
3.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
4.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申报人情况登记表
5.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申报人推荐汇总表
驻马店市第十三届青年科技奖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