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9-03 12:21:54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119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别
交叉学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科学基金项目、面上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分别简称交叉学科创新群体项目、杰青项目、优青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参照《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领域
生命、工程与材料、医学、信息、数理、化学、地球科学等7个领域。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省基金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1.用户注册。个人(申请人)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2.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请书(交叉学科创新群体项目还需同时填写经费预算书),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
(二)相关要求
省基金项目实行“包干制”(交叉学科创新群体项目除外),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实行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请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并上传申报系统,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受理时间
项目申请人在线填报、校内截止时间为9月10日8:00至9月23日18:00,纸质材料两份(系统导出双面打印),送至科研处324室。青年和面上项目申请人需选择提供2021或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的通讯评审意见。
请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已提交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各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四、咨询电话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65974111
(二)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0371—65922508,65908672
(三)校内联系人
联系人:李冬
联系电话:2812853
科研处
202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