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四次集体学习
日期:2024-06-28 17:34:46
6月25日,建筑工程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四次集体学习,专题研学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及处分条款。学院党委书记高纲领主持会议,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参加集体学习和研讨。
会上,学院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梁学杰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对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相关规定。副书记梁学杰、副院长牛林新结合学习体会、认识思考和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
高纲领在总结发言中强调,一是要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深刻认识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工作。凡是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问题,再小都要尽力去办,将心思和精力放在师生急难愁盼的问题上,要带着感情深入一线,深入师生。二是要坚持把工作纪律贯穿学院事业发展全过程。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推动党的工作和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党委班子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表率作用,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三是要坚持把生活纪律严在经常抓在经常。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之外”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的言行规范,涉及党员干部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作风和形象。要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撰稿:李小朋 审核:高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