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9-21 15:35:00
各学院:
为了落实《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2018]750号)精神,加强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查找堵塞实验室安全漏洞,营造良好的实验室环境,确保实验室安全,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实验设备处、科研处及校有关部门将对学校所属教学实验室及科研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各学院要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制定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于2018年9月26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自查报告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书面材料报送实验设备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指定邮箱(hhxykyc2016@126.com)。
因近几年高校实验室出现多次事故,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全面的进行自查。学校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协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检查。
联系人:史金昌 刘会超
联系电话:2869915,2853548
实验设备处 科研处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