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院“每月之星”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9-01-01 09:20:22
各班级:
为了树立诚信自强自信典范,引导广大同学加强自身诚信自强自信教育,进而推动我院和谐校园建设,不断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自强精神,积极发挥正确价值导向在同学们成长中的作用,在校园中树立向优秀典型和学习榜样学习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带动更多的同学共同进步。现向全院范围开展“每月之星”推选宣传活动,先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各班级推荐1-3名学生。
三、活动宗旨
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树立优秀典型,弘扬诚信自强自信精神,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增强广大学生的努力意识,着力发现典型、推选典型、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
四、推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二)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学校或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勇于探索,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在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五)原则上已获得往届每月一星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
五、活动要求
(一)各班级要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挖掘同学中的闪光点,推荐优秀同学参加此次活动;
(二)各班级要以此次“每月之星”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本班级学生诚信自强自信思想的教育。
六、评选说明
(一)由学生个人自我申报参加,并在所在的班级公开评选,展示自己参评的条件和成绩,经班级评选后申报。
(二)参评者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否则将按学院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表彰:
学院将把每月一星的个人事迹简介公布于学院官网学生活动宣传栏中,号召同学们向优秀学生学习。
建筑工程学院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