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国家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安排
日期:2019-09-27 13:13:38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为提升基金项目申报质量,提高立项率,现将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请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9年9月24日-10月10日)
1.学校召开动员会(9月24日)
2.各单位召开动员会(10月10日前)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申报,对相关学科教师的科研成果、科研团队、科研选题及申报条件等进行综合考评、筛选或整合,组织教师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划、往年项目指南及管理办法等文件,安排有丰富项目申报经验的校内外专家交流项目申报的相关内容,帮助拟申报项目的老师了解近年来项目申报趋势与特点、资助重点,了解项目如何选题、论证需注意的相关问题、项目申请书填报要求与注意事项等。确保申报数量比往年有较大增长。同时,认真总结本单位近三年来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经验,查找申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寻找新的突破点和增长点,明确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制定本单位《2020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10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
第二阶段:征集申报项目选题(10月11日-15日)
各单位要组织有关教师申报2020年国家基金项目,特别是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和有一定科研基础与科研潜力的教师,认真填写《国家基金项目选题表》(附件1),2020年度国家基金项目预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10月15日前收集好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文科:yyy2853548@126.com,理科:hhxykyc2016@126.com邮件名为:××单位国家基金项目选题表。
第三阶段个人撰写申请书(10月16日-11月30日)
1.申请人根据个人学术积累和研究方向,拟定项目选题,按照2019年项目申请书的格式,完成项目论证和申请书初稿的撰写工作。
2.申请人参照2019年申请书模版及《2019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指南》填写申请书。
3.申请人自主寻找相关人力资源,对申请书的内容、格式等信息进行优化。
4.申请人于11月30日之前将申请书提交所在单位。
第四阶段:单位初审(12月1日-12月30日)
1.各单位应邀请校内外专家成立国家基金评审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项目论证会等方式,邀请校内外有关学科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指导,对研究内容进行论证,对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在申报项目是否符合项目指南要求、研究内容是否具有创新性、研究团队组成及预算编制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要求申请人提前做PPT,对本人研究领域以及选题依据等进行详细汇报。各院组织汇报会,安排专人负责会议纪录或视频录制及本院新闻稿撰写发布等。
2.各单位在进行形式审查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职称按所获得的最高职称证书上的职称级别填写,新进博士按讲师填报。(2)研究期限以国家基金规定填写。(3)申报学科代码也是容易出错的地方,需要反复审查。(4)每个参与人都要签字,如果有合作单位,一定要有合作单位盖章。
3.申请人根据评议意见对申请材料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申请人应全面提升申请材料的整体质量和水平,结合校内外相关专家的评审和修改意见进行申请书的调整。
4.各单位2019年12月30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申请书》、《活页》初稿纸质材料各一份。(电子文档(必须用WORD文件格式)发至: 文科:yyy2853548@126.com,理科:hhxykyc2016@126.com;每份申请书均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每份《活页》均以申请人“姓名+活页”命名)
第五阶段:学校形式审查(2020年1月3日-12日)
1.1月3日-8日前,科研处邀请校内外专家,组织会议评议。
2.1月12日前,申请人根据科研处、财务处,以及会议专家评审提出的修改意见,再次完善申请书,发送校给外专家。
第六阶段:校外专家审查(2020年1月13日-2月1日)
1.申请人自己联系两个教授博士生导师对申请书进行指导。
2.2月1日之前申请人提交正式申请书。
3.2月3日,科研秘书汇总纸质申请书,并再次进行形式审查后,确保纸质申请书与上传电子版版本号一致,最终版统一报送到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第七阶段:学校审核(2020年2月5日-2月20日)
2月20日之前,科研处最后一次审查、核对、整理申报材料,盖章汇总上报。此阶段不再对任何申请书进行退回和调整。
(具体时间以基金办通知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2020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切实把做好项目申报组织与加快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以及提升我校科研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等工作结合起来。提前谋划,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精准到人,凝聚校内、校外力量,加强申报指导工作。
2.各单位应结合学校学科发展方向与科研主攻方向,挖掘资源特色和优势,鼓励开展交叉学科研究,提前组织本单位老师进行积极申报,尽量避免仓促和盲目申报,提高申请书书写质量和课题中标率。
3.各单位要深入做好申报动员工作,做到“应报尽报”,要充分发挥高学历高职称的带头作用,积极鼓励往年未申报成功人员继续申报。建议各部门将是否申报(除不具备申报资格人员)作为奖先评优、职称评聘等的重要参考指标。
4.强化近两年申报但未获准立项的优质项目申报:进一步充实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
5.强化已立项的省部级项目,特别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及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学校培育基金项目申报,充分利用现有项目研究基础,将地域性选题放大至全国范围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再充实;
6.强化青年项目申报:重点组织青年教师申报国家基金青年项目。
三、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申请书》课题成员的成果和项目不能列入前期研究基础,因此构建团队应重点考虑实质性参与、具体任务分工及成果产出便于结项; 课题组应科学分工、合理排序。
2.在研的国家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0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可以申请)。
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费预算
9.项目申报人务必要下载各种材料的最新版本,按旧版《申请书》和《活页》填报者一律不予受理。新申报材料书在资助额度、课题设计论证提纲及其内涵、前期研究基础表述以及预算经费单位等处都有不少变化,切勿简单复制粘贴往年的申报文字。填写时请参考科研处所提供的2019年度新模板的提示(模板另行发布)。(由于《2020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指南》尚未发布,请有意申报2020年国家基金项目的老师参照2019年申请书模版及《2019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指南》填写申报材料。)
10. 其他未尽事宜待2020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公布后另行通知。
11.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参考相关管理文件和通知。
科研处联系人及电话:刘会超、孔银昌 285354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