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8-23 00:00:0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8号)的有关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补贴对象为我校统招全日制2021年度内毕业的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6类困难毕业生(符合一项即可):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四)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毕业生;
(六)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二)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省财政分配下达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专项核拨。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时间由于受疫情影响,根据实际工作进度而定,补贴由困难毕业生提出申请,学校初审,驻马店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学校公示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一)网上自愿申报。即日起至9月4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
提醒:1.建议尽量使用PC端登录注册
2.个人信息填写时,学院字段请按照所在学院的标准名称填写,否则可能会存在无学院认领审核的情况!
(二)系统审核(9月7日至18日)。系统校验审核仅适用于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的申报信息将分别与省社会救助信息库、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省残疾人信息库、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核验系统进行比对,通过相应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三)校内人工审核(9月25日前)。人工审核适用于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和系统审核未通过且认为自己仍然符合条件的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
学生:人工审核前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持有的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交系统由学校统一进行人工审核。
学院:对于需要进行人工审核的毕业生,应严格审查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所在学院要在纸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将证明材料粘贴于申请表背面,以学院为单位于本学期开学后一周内集中提交至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四)人社部门审核并公示(因情况特殊,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公示时间待定)。人社部门对学校初审系统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拟资助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向学校反馈最终审核意见,由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根据实际工作进度,资金拨付时间另行通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相关要求
(一)通知到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告知毕业生申请事宜,并向学生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学生知晓政策,并提醒学生认真阅读省级文件原文、申请操作说明、政策解读等,帮助其顺利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2021年毕业生都能够及时享受到补贴待遇。
(二)严格审核。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
(三)诚信、准确申报。各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申请不能通过、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不得是各类在职毕业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联 系 人:罗老师
咨询电话:0396-285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