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20年驻马店市科技创新人才的通知

日期:2020-11-30 13:47:51

关单位:

根据驻马店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0年驻马店市科技创新人才的通知》(驻科〔2020〕61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0年驻马店市科技创新人才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优良的政治表现,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我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3、申请者所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设备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申请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

4、创新人才应在自然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中已取得创新性成绩或科技成果,或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三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当年12月31日满三年)。

2、具有相当于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独立完成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性构思。

3、国家科学技术奖完成人,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前两名完成人、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发明专利获得者。

4、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专家或主持人;

5、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等较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主要技术负责人

6、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市优秀专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入选者,市优秀“拔尖人才”,市“学科带头人”等。

7、已取得了突出的科研成绩。

二、申报指标

实行限额择优推荐的办法,黄淮学院限推荐5人。

三、材料准备及提交

一)请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按照要求填写《驻马店市科技创新人才申请书》(内容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和《驻马店市科技创新人才推荐人选登记表》,并提供如下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聘任合同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需提供体现申请者创新性贡献和学术成绩的第一作者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其它第一作者论文首页、第一主编著作首页(封面)、版权页原件和复印件;论文、专著被评价的情况,应提供学术性质的评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被引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如有论文、专著为SCI、EI收录,需提供具有科技论文检索资质的机构所出具的检索证明。

6、在国内、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的原件和复印件。

7、科技奖励,提供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推广应用证明。

8、已授权知识产权原件和复印件及实施证明;其它公认的创造性成果或成绩,应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近5年承担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如立项证明、验收证明等。

10、参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绩效证明。

11、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原件经市局工作人员审核后退回,其他申报材料评审后存档,不再退回。

二)申报人准备申请书一式3份,登记表一式15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Word格式);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一份(按目录顺序装订);不超过十分钟的现场答辩PPT演示文稿(其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简介、近5年的科技创新成绩、下一步科研计划等)。

)申报人于12月9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32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eyan@huanghuai.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2853548。

 

附件:1 科技创新人才申请书.doc

2 科技创新人才奖推荐人选登记表.doc

 

    科研处

202011月30